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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民眾知有貪瀆情事時,如何提出檢舉?

  • 發布單位:政風處
  • 資料提供單位:政風處

一、民眾知悉有貪污瀆職犯罪嫌疑時,可以書面或電話逕向下列單位提出檢舉或反映:法務部廉政署、中央各部會與各縣市政府暨其所屬機關政風機構。
二、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如係桃園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及貪瀆不法,得檢具事證向桃園市政府政風處檢舉,查處案件時亦將依相關保密規定辦理,專線:(03)3322783;桃園南門郵局第7-46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