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眾知悉有貪污瀆職犯罪嫌疑時,可以書面或電話逕向下列單位提出檢舉或反映:法務部廉政署、中央各部會與各縣市政府暨其所屬機關政風機構。 二、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如係桃園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及貪瀆不法,得檢具事證向桃園市政府政風處檢舉,查處案件時亦將依相關保密規定辦理,專線:(03)3322783;桃園南門郵局第7-46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