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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11-17

本處組織架構,說明如下:
一.業務單位計有安全維護科、政風預防科、政風查處科。
二.幕僚單位計有秘書室、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各1員。
三.另設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本市所轄機關辦理採購事宜。

組織圖


本處所屬政風共計46個,說明如下:

一、 一級機關:教育局、都市發展局、交通局、水務局、工務局、經濟發展局、地政局、民政局、農業局、財政局、觀光旅遊局、警察局、衛生局、消防局、文化局、環境保護局、地方稅務局、秘書處、社會局、勞動局、體育局、捷運工程局、客家事務局。

二級機關:養護工程處、新建工程處、住宅發展處、建築管理處、圖書館、交通事件裁決處、環境管理處、航空工程處、殯葬管理所、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區公所:桃園區。中壢區、平鎮區、八德區、大溪區、楊梅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復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