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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稽核分級管制評核結果(110年度)

  • 發布單位:採購稽核小組
  • 聯絡人:劉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634
  • 資料提供單位:政風處

110年度總篩選案件計342件,符合原訂目標值342件(達成率100%),其中專案稽核案件為97件,書面稽核(書面文件)為95件,書面稽核(電子文件)為150件。(工程類:112件,財物類:117件,勞務類:113件)。目標值預算金額額度,110年總計448.56千萬元,已達目標252.9千萬元。
110年度選案除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交查與本府政風處移案外,自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主動篩案來源為「採最有利標決標」、「巨額採購」、「決標標比偏低」及「民眾或廠商檢舉」等異常案件,簽請權責長官圈選辦理稽核作業。
針對類案缺失重複發生或缺失情形嚴重者,依本府104年2月9日府採稽字第1040036811號函發布「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作業分級管制要點」(業經110年12月28日修正,並於111年1月1日生效),將個案稽核監督結果分列「紅燈」、「黃燈」及「綠燈」3等級,針對評核結果作不同處置。評核結果為「紅燈級」機關:列為加強複查單位,除強制採購人員參加採購專業人員訓練或本府採購稽核小組舉行之講習會外並將該案後續辦理情形追蹤列管,另依複查結果有書面警告、至本府採購稽核小組進行專案報告、採購相關人員提報申誡等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