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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廉政志工隊隊長當選公告

  • 發布單位:政風預防科
  • 資料提供單位:政風處

1、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廉政志工隊組織辦法第七條辦理。
2、本處於112年10月20日在本處會議室辦理本府廉政志工隊隊長評選會議,遴選結果由本處廉政志工王麗玉當選本府廉政志工隊隊長(任期自核定日起算2年)。
3、廉政志工副隊長及幹部異動
(1)本屆副隊長由顧問洪連慶先生兼任,襄助隊長運作及管理志工隊事宜。
(2)原副隊長陳廣國先生改任廉政志工幹部機動支援組組長,原機動支援組組長陳芳蘭女士因年齡因素卸任組長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