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法務部修正之「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111年3月10日生效,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法務部111年3月10日法授廉利字第11105001280號函辦理。二、旨揭設置要點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另因未涉及外國人、機構或團體,故無英譯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