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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陽光法案專精研習」

  • 發布單位:政風預防科
  • 資料提供單位:政風處

為使本處所屬政風機構政風同仁充分瞭解財產申報新系統使用方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關於補助禁止及例外規定,本處訂於111年7月26日上午9時20分至下午5時10分假桃園市綜合會議廳2樓會議廳舉辦111年度陽光法案專精研習,除邀請到法務部廉政署王政詠廉政官分享新系統使用,另外也請到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劉蘭生秘書偕同章如玉講師,就職務異動通報及協助機關首長申報部分進行說明,下午課程則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劉維倫專員講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關於補助規定解析,藉由本次課程強化政風同仁實務工作專業知能,以提升推動廉政工作品質。